借款纠纷诉讼流程
借款纠纷是指一方出借资金给另一方,借款方不履行偿还义务的情况。当借款金额较大,且经催要仍拒不偿还时,出借方可以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诉讼条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提起借款诉讼需具备以下条件:
原告是合法公正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有明确的被告;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
具有相应的法律关系,即存在借款合同或其他债权债务关系。
诉讼程序
借款诉讼一般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诉前准备:整理证据、草拟起诉状,向法院递交材料。立案受理:法院审查起诉材料,决定是否立案受理。开庭审理:原告提出诉讼请求,被告进行答辩,双方提交证据和质证。调解结案:法院主持调解,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调解成功后结案。判决结案:调解不成的,法院将根据事实证据作出判决。执行判决:判决生效后,如被告仍不履行,原告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诉讼时效
借款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丧失胜诉权。
举证责任
在借款纠纷诉讼中,出借方负有举证责任,应提供证据证明存在借款合同或其他债权债务关系、借款金额、履行期限等事实。
法院管辖
借款纠纷的法院管辖由《民事诉讼法》规定,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金额较大的纠纷,亦可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