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 3000 不还起诉需要什么证据
借款 3000 元未偿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追诉债务。提起诉讼时,原告需要提供以下证据:
债权凭证
能证明借款关系的证据,如借条、收据、转账记录等。借条应明确载明借款金额、借款日期、还款期限、利息约定(如有)等信息。
催收证据
证明原告已向被告催收债务的证据,如短信、电话录音、律师函等。催收应明确告知被告欠款金额、还款要求和逾期后果。
欠款人的身份信息
被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个人资料。这将有助于法院确定被告身份,送达法律文书。
如何收集证据
收集证据时,可以采用以下方法:
保存原始凭证:保留借条、收据等债权凭证的原件。
记录催收过程:记下催收日期、方式、具体内容和被告反应。
取证录音:在电话催收时,征得对方同意后进行录音。录音需清晰可辨。
公证证据:必要时,可以对借条、催收记录等证据进行公证,以增强其证明力。
如何提交起诉材料
收集齐全证据后,原告即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材料。材料包括:
起诉状
证据副本
原告身份证明复印件
诉讼费
原告应按照法院规定填写起诉状,缴纳诉讼费,并提供上述材料。法院受理后,将安排开庭审理。原告需在庭审时出庭举证,证明自己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