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公积金概述
北京公积金是指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北京市居民提供的住房公积金服务,是由职工个人和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总称。北京公积金是一种以个人为主体的社会保障制度,它由政府主导,但实际操作由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完成。
二、北京公积金缴存
北京公积金缴存是指职工个人和单位按照规定,按照约定比例在指定期限内,每月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职工个人和单位按照约定分别缴存,缴存金额不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70%。
三、北京公积金的用途
北京公积金可以用于购买住房、办理住房贷款、缴纳社会保险等。购买住房是常用的一项,职工可以用自己的住房公积金及银行贷款购买住房,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补贴,降低购买住房的负担。
四、北京公积金的取出
北京公积金的取出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职工自行取出,即职工自己申请取出住房公积金;二是以购房为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三是以缴纳社会保险为目的,可以申请取出住房公积金用于缴纳社会保险。
五、北京公积金的管理
北京公积金的管理由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该中心负责管理职工个人和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负责审核取出申请,负责处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补贴等事宜。
六、北京公积金的注意事项
1、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不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70%,即每月应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金额不低于工资标准的70%;
2、取出住房公积金的申请需要提供相关证明,如购买住房需要提供购房合同,缴纳社会保险需要提供社会保险缴费凭证等;
3、申请取出住房公积金的申请人必须是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
4、申请取出住房公积金的申请需要提前15个工作日提出申请,以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时处理;
5、申请取出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必须在指定期限内完成,过期未取出的住房公积金将自动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