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石家庄公积金概述
石家庄公积金是石家庄市民为购买商品住房而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石家庄市购房者积累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储备资金。石家庄公积金由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负责管理,主要职责是接受、管理、使用住房公积金,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
二、石家庄公积金的用途
石家庄公积金的主要用途有:一是用于购买商品住房、完善社会保障住房;二是用于购买住房、建房、翻修住房、办理住房贷款;三是用于购买住房及其他用途;四是用于改善居住条件;五是用于改善投资结构;六是用于维护居民的基本权益;七是用于实现其他社会公益事业。
三、石家庄公积金的缴存要求
石家庄公积金缴存要求是按照规定,每月缴存公积金的比例应该在5%-12%之间,其中,个人每月应缴存公积金的比例为5%,由个人承担;单位每月应缴存公积金的比例为7%-12%,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
四、石家庄公积金的缴存流程
石家庄公积金的缴存流程如下:首先,个人或单位需要在石家庄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上注册账号,并完善个人或单位的账号信息;然后,个人或单位需要在石家庄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上缴纳公积金;,个人或单位可以在石家庄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上查询公积金缴存情况。
五、石家庄公积金的提取方式
石家庄公积金的提取方式有三种:一种是石家庄市民可以在石家庄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上进行网上提取;第二种是石家庄市民可以到石家庄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进行现场提取;第三种是石家庄市民可以到石家庄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提取网点进行提取。
六、石家庄公积金的管理机构
石家庄公积金的管理机构主要有: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各区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及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各类支付机构。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统筹管理和协调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的收支,各区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在本区县范围内管理和协调住房公积金的收支,指定的各类支付机构负责实施现金支付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