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比例是指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中,由南京市居民和南京市企业分别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比例。
南京市公积金比例分为南京市居民和南京市企业缴纳的比例,具体如下:
南京市居民缴纳社会保险费比例:
1. 基本养老保险:南京市居民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为8%,其中,居民自付部分为5%,南京市财政补贴部分为3%。
2. 失业保险:南京市居民缴纳失业保险费比例为1%,其中,居民自付部分为0.5%,南京市财政补贴部分为0.5%。
3. 工伤保险:南京市居民缴纳工伤保险费比例为0.5%,其中,居民自付部分为0.2%,南京市财政补贴部分为0.3%。
4. 生育保险:南京市居民缴纳生育保险费比例为0.5%,其中,居民自付部分为0.2%,南京市财政补贴部分为0.3%。
南京市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比例:
1. 基本养老保险:南京市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为20%,其中,企业自付部分为16%,南京市财政补贴部分为4%。
2. 失业保险:南京市企业缴纳失业保险费比例为1%,其中,企业自付部分为0.8%,南京市财政补贴部分为0.2%。
3. 工伤保险:南京市企业缴纳工伤保险费比例为0.5%,其中,企业自付部分为0.4%,南京市财政补贴部分为0.1%。
4. 生育保险:南京市企业缴纳生育保险费比例为0.8%,其中,企业自付部分为0.6%,南京市财政补贴部分为0.2%。
以上就是南京市公积金比例的具体情况,由此可见,南京市居民和企业的社会保险费比例存在一定的差异,企业的费用比居民的费用高出许多。
南京市公积金比例的调整也是南京市政府加强社会保障的重要措施之一,其目的是为了保障南京市居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的发展,使企业能够更好地发挥作用,以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此外,南京市政府还加强了社会保险管理,制定了更严格的规定,加强了对社会保险缴费的监督,确保社会保险费用的及时缴纳,以保障南京市居民的基本生活保障。